杨晚柠律师,北京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审查编制债务人清册,确定破产企业债权。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
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清偿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清偿计划的,应及时催讨等。
二、其他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
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人员制极工作时收回债权。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确有偿债能力而拒不偿债的清收项目,以及已严重资不抵债或濒于破产的企业,或经核算无法保证回收资产大于诉讼或其他费用的项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公司批准可采取由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形式进行清收。风险代理清收由清理单位提出申请,公司资产保全办公室和法律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清收项目结束,经财务部门对实际回收资产与清收业务台帐等核对无误后,按有关规定销帐。涉及仲裁、诉讼的,-清理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如收回实物资产的,应出具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产权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文件,并列明财产清单,移交财务部门入帐;如发生坏帐损失的,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统-报请核销。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公司清收的具体规定,了解清收债务的程序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公司债务的及时处理有重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公司内部的一个债务的话,它都是由会计或者是专门的人员来进行一个记录的,只有拥有这样的一种记录之后,才不会关于债务问题,会发生一些搞不清楚的状况,所以在进行具体的清收的时候,要有一些具体的凭证,从而来索要债务。
一、根据法律规定疫情算是不可抗力吗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算是不可抗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的暴发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等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不可抗力的免责
1、不可抗力免除的仅限于违约。不可抗力作为违约的法定免责条件,是现代各国法律的通例。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148条规定:"如债务人系因不可抗力或事变而未履行给付或作为债务,或违反约定从事禁止的行为时,不发生赔偿损害的"。因此,我们在界定"免除"的范围时也应作相类似的理解,不能任意扩大。譬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收取定金后遭遇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卖方可免除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的,但不能扩大到卖方返还原定金的义务也可以一同免除。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当然是全部免除违约。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并免除债务人的违约;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内容,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应承担违约。我国合同法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应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提供有关机构关于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关于疫情这方面的问题,大家都会有很多自己的思考,但实际上法律当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此次议题的爆发它是属于不可抗力,所以因为这种疫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够履行的话,并不需要承担起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