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晚柠,北京北京酒仙桥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根据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1、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款协议书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协议书的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3、欠款协议书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签订欠款协议书后,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超出法律时效。
也就是说,欠款协议书的追诉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约定了还款日期的,此时的追诉期为还款日期起的3年;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追诉期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的3年,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