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坏账呆账

什么是清算审计 常见合同的涉税管理有哪些

2021年5月18日  北京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http://www.lcmjjd.com/

 杨晚柠,北京北京酒仙桥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什么是清算审计

什么是清算审计




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


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类型


1、合约期满清算审计。


2、产业调整清算审计。


3、无法持续经营清算审计。


4、违法经营清算审计。


5、企业兼并清算审计。


6、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内容


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


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


4、资产评估增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


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


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特点


1、企业清算必须具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立项批文。


2、企业对债权债务清算偿付的登报公告。


3、成立债权委员会确认清算的资产计价和资产分配方案。


4、企业终止经营时的会计报表及财产清册移交清算委员会;。


5、企业清算期,由清算委员会;对财产进行清算后编制清算期的资产负债表、财产分配表,申请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与一般目的审计的不同


1、审计目的不同。一般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清算审计的目的是对清算委员会自开始清算至清算结束时的清算期的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和清算财产分配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期间是指企业持续经营期,清算期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期。


2、审计对象不同。一般目的审计的具体对象是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清算审计的具体对象是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财产分配表及清算事项说明。




常见合同的涉税管理有哪些

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大多需要运用合同规范管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确立与规范也应当以合同明确。如投资者之间要签订企业设立合同,企业才能生产;企业要与政府部门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企业要与普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企业通过与高管人员签订经营书这种合同,保障经营任务的完成;最重要的是,企业要与市场上的各类合作者签订各类业务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合同


对于采购合同,一般要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延迟付款,善于利用“借鸡生蛋再还鸡”的技巧。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未付出货款,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使销货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供货方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货款等。


采购合同一般常用的条款是:全部货款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质量问题、标准差异等原因,经常会出现销售折让,无法全部付清款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同是无法取得发票的,也就无法抵扣税款,从而会影响税负,多缴税款。若将条款改为按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则问题就简单多了。


劳务合同


目前,劳务报酬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是: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费用由乙方自负。其实,这种条款不利于节省税款。最好的劳务合同模式应该是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获得净报酬。


这里涉及劳务报酬合同的设计技巧。很多人在签订劳务报酬合同时只注意法律含义,往往忽略其税收含义,因而自己多缴了税款也不知道。如果费用由乙方自负的话,从合同字面上看,好像可以获得很大收益,但扣除掉应纳税款及各项费用开支后,实际所得却远远下降。作为领导者,企业主没有必要掌握这些税款的精确计算,但一定要有合同的涉税意识。


从企业方来说,如果企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的实际支出没有增加,甚至还有可能有所减少。因为:


对企业来说,提供住宿比较方便,伙食问题一般也容易解决,因而这方面的开支对企业来说可以比个人自理时省去不少,企业的负担不会因此而增加多少。


企业承担相关费用,相应地,支付给对方的报酬也减少,对方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变少了。如果合同规定由企业缴纳税款,那么企业可以用少付的报酬进行弥补。


费用的分散及减少使得企业列支更加方便,也使得企业乐意接受。


对于劳务报酬合同,应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考虑:


一是合同上最好将费用开支的归于企业一方,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个人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这部分费用从减少的应得报酬中得到补偿,显然不会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二是可以将一次劳务活动分为几次去做,这样就可以使每次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我国税法对劳务报酬所得实行的是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超额累进税率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应纳税额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分散收入就可以达到节省税收的目的。


三是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税款由谁支付,税款支付方不同,最终得到的实际收益也会不一样。在劳务报酬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上述几方面的内容,因而不利于节省税款。


销售合同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又会有不同的税收负担。而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决定着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不同,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也不同,适用的税收政策往往也不同。因此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


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因为采取这两种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在赊销方式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中,避免垫付税款。


尽可能地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


多用折扣销售刺激市场,少用销售折扣刺激市场。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扣额后的余额为计税金额。税法为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提供了节税空间,而销售折扣是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的。因此,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把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